泰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须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18:31 浏览次数:

泰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须知

一、申报条件

经系统治疗伤病情相对稳定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以下简称“因病鉴定”)申请: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职工或其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申请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用人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死亡职工近亲属申请社会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的,死亡职工原单位或其近亲属向原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1、准确、完整填写《泰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附件1);

2、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由用人单位委托代理人或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所申报病种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系统治疗疾病过程形成的完整、有效的病历资料(有效病历是指盖有医院红色医务章的病历资料。门诊病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无误后退还原件)。

4、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鉴定的,还需要提交死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认定工伤决定书》(《老工伤资格确认书》)复印件或编号。

温馨提示:按照相关规定,因病鉴定申报资料(含病历)需归档保存,如需他用,请自行复印备存。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因病鉴定每两个月组织一次。

单月1—15日集中受理鉴定申请材料,各县(市、区)人社局及两矿集团于当月20日前统一将受理材料报送至市劳鉴委办公室。

市直企业及职工申请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A区A120室(地址:望岳东路55号)。各县(市、区)企业及职工申请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区)人社局企业因病或非因工鉴定受理部门。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因病鉴定材料的初审、收讫和结论的直接送达。

机关事业单位因病鉴定材料按辖区分别报送至市县两级人社局工资福利部门进行审核。

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鉴定材料,由死亡职工原单位所在地辖区受理。

四、鉴定须知

鉴定通知:安排现场鉴定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平台向《泰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鉴定通知,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如遇不可抗力,组织鉴定时间安排会作出暂停或延期调整,相关信息将于泰安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

现场鉴定:参加现场鉴定时被鉴定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伤病情治疗全过程医学影像资料(X光片、CT等)。

五、送达须知

1、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我委将以邮政EMS快递方式为职工及用人单位邮寄送达鉴定结论。

2、邮寄送达地址以《泰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中填写信息为准,如需变更请提前通过书面方式告知或在鉴定现场核对邮寄信息时书面更正。

3、申请人或被鉴定人应确保提供、确认的邮寄信息准确有效(包括:职工、用人单位)。

4、如邮寄后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我委将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送达,公告期30日,期满视为送达。

六、其他规定

1、因病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因病鉴定结论为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申请人,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自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生效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重新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因病初次鉴定申请,并提交伤病情况变化期间系统治疗的相关病历资料。

2、被鉴定人伤病情危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绿色通道服务申请:

(一) 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二) 呼吸机依赖者或极重度呼吸困难者;

(三) 脊髓损伤致高位截瘫的;

(四) 其他伤病情危重无法参加现场鉴定的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组采取上门鉴定、远程视频鉴定等方式提供便民化服务。

3、申报鉴定职工及家属应在做好被鉴定人人身安全评估的情况下,按要求参加现场鉴定,如有突发情况,及时与市劳鉴委办公室联系。

七、咨询电话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0538-6993919;

市直劳动代理咨询电话:0538-6718002;

高新区咨询电话:8939369(企业单位)、8937579(事业单位);

泰山区咨询电话:8505651(企业单位)、8224620(事业单位);

岱岳区咨询电话:8567169(企业单位)、8568102(事业单位);

新泰市咨询电话:7251801(企业单位)、7220323(事业单位);

肥城市咨询电话:3232609(企业单位)、3229727(事业单位);

宁阳县咨询电话:5625309(企业单位)、5630770(事业单位);

东平县咨询电话:2855803(企业单位)、2830116(事业单位);

新矿集团咨询电话:7829310;

肥矿集团咨询电话:3127140。


附件:

附件1、泰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授权委托书.doc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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