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依据
1.《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3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及续期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20号)
二、受理条件
1.在泰安市内依法登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和质量管控制度,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3.设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内部机构,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满足评价工作的考评人员、监考人员、督导人员和专家团队等;
4.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有标准化理论考场、配套考试所需的网络和考试机,有与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表仪器等,有身份识别、信号屏蔽、音频视频监控等信息管理设备;
5.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
6.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申请材料
1.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3.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
四、办事渠道及流程
1.申请。拟申报社评组织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征集通告有关要求,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并对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初评,初评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评。
3.遴选评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材料核验、现场察看、视频连线、访谈咨询、质询答辩、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遴选确定社评组织及其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4.备案公布。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遴选确定的市级社评组织名单、工作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遴选确定的社评组织赋予机构代码并出具回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公布社评组织机构目录。备案机构信息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
五、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迎春路18号
岱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岱岳南街7-2号
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府前街1559号
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肥城市龙山路134号
宁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文庙东路260号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平县佛山街008号
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南天门大街2555号
泰山景区人力资源部:东岳大街501号
六、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直:0538-6991146、泰山区:0538-8220825、岱岳区:0538-8568602、新泰市:0538-7224429、肥城市:0538-3212061、宁阳县:5625899、东平县:0538-2851398、高新区:0538-8938287、泰山景区0538-536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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