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6-03-03 10:30 浏览次数:

一、受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我市户籍或非我市户籍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申请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本。

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火化或户籍注销的证明,未婚者提供户口本及孩子出生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所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

3.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能通过系统核查比对的,不再要求提供;以上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也可按照承诺制办理要求,提交个人承诺书办理。

三、办事渠道及流程

1.线上渠道:

(1)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2)“爱山东”APP

2.线下渠道:申请人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社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可电话咨询所在县市区、功能区)。

3.办事流程:

对于线上线下受理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按照有关要求,对申请人的就业登记、社保缴纳、企业注册登记、低保、残疾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认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四、受理时限

即时受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泰安市直:0538-6718028;

泰山区:0538-8337556;

岱岳区:0538-8569480;

新泰市:0538-7233006;

肥城市:0538-3238182;

宁阳县:0538-5628420;

东平县:0538-2832896;

高新区:0538-8939562;

泰山景区:0538-5369166。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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