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dta.ls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3025室;邮编:271000;电话:6991838;传真:6991234;电子邮箱:tasrsj@163.com)。
一、工作情况概述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实现自己的合法诉求,也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立足“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部门宗旨和“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有力推动了各项人社事业稳步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科室配合的工作体系。在局办公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办理、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强化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各类热点问题,一年来发布政务微博99条,政策解读稿件13次,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80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阳光政务热线6次,接听政风行风12345热线1次,现场解答了有关我市引才引智、创业创新等备受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39号)安排部署,根据责任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倒排工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职业资格目录清理整顿工作及公开情况。自2015年以来,按照各级有关要求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国务院公布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在我市已经全部停止认定和鉴定,没有发现地方和行业企业自行设置职业资格情况。在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认定、考核和技能类职业资格鉴定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确定的范围进行,不存在超范围确认和鉴定现象。国务院分7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及国家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均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要求市属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开展确认和鉴定,清单之外一律不再组织考试和鉴定。
(二)社会保险经办依据及流程公开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根据政策调整、流程优化情况,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更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及下载中心等栏目,增强时效性和透明度。二是在社保大厅醒目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印制宣传手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公开和宣传社保经办依据和办事流程。三是及时回复来人、来电、来访及网站咨询。四是严格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的社保经办服务公约要求,在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主动公开所办事项经办依据及流程,确保经办规范统一。
(三)社会保险参保和社保基金情况。我市社会保险涵盖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者和城乡居民,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为主体的5个险种9个类别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日臻完善。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35.27万人、105.45万人、61.95万人、89.43万人、78.97万人,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79.7万人、425万人。2017年,全市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68.86亿元,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164.19亿元,社会保险收缴率均达95%以上,各项待遇100%发放。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71.7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19.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65.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9.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5.9亿元。
(四)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一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根据鲁人社发〔2017〕8号文件要求,我市确定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2017年5月份全市已全部执行了新的费率标准,且2017年1月以来按照1.5%比例多收的部分统一结转为以后的缴费。与2016年相比,全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减少9700余万元,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减少7300余万元。二是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鲁人社发〔2015〕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0月起,我市按照企业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三类标准调整为八类,将工伤保险费率原一二三类分别为0.7%、1.2%、2.4%,调整降低到0.2%、0.4%、0.7%、0.9%、1.1%、1.3%、1.6%、1.9%,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32%降到0.75%。三是降低生育保险费率。自2015年10月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1%降低到0.5%,2017年7月起恢复1%的缴费比例。
(五)随机抽查工作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随机抽查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在全市人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泰安市劳动监察大队对23家市属用人单位组织开展了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随机抽查,对其中7家单位欠薪行为进行了督促整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三化”建设,以“互联网+”为引领,搭建起以微信、微博、“12333”服务热线、“泰安人社”APP、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自助服务一体机为载体的网上公共服务系统。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人社部门信息42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70条,便民服务类25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全年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全部为网络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5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及时答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人事考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业务领域,及时公开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等信息,方便办事群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等工作要求,局办公室牵头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督导调度,不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7年,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工作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接下来,我们将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对局机关职能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从提高重视程度和提升履职能力两个方面入手,打牢基础。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依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确保实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动态调整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两微一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门户网站)和客户端应用与开发,重点抓好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持续强化为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