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泰安 乐业泰山2022年攻坚行动材料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29 10:02 浏览次数:

关于《创业泰安·乐业泰安2022年建设攻坚行动》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就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创业泰安·乐业泰安”建设,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我市就业工作实际,决定2022年在全市人社系统组织实施“创业泰山·乐业泰安”建设攻坚行动,将省《“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建设2022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实化细化,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全年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2.12万个以上,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1.7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0.42万个,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二是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服务活动,办好“就选泰安”“国聘行动”“特聘行动”等各项招聘活动,组织“泰安—名校人才直通车”“才聚泰安”高校行线上引才活动,组织大学生创业15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不低于90%,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

三是实施乡创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人员普遍开展一次创业培训,组织开展专家服务返乡创业活动,持续开展“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积极培树返乡入乡创业典型,吸引更多外出务工、经商等各类泰安籍人才返乡创业,助推乡村振兴。

四是实施赋能助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专项行动。聚焦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13条产业链链上1000余家重点企业招聘用工、人才引进和培训需求,统筹好保用工和保就业的关系。打造“才聚泰安·链通未来”人才服务品牌,帮助产业链上企业引育高技能人才3000人,引进青年人才4000人。落实“一企一策”,推动校企合作,开展“金蓝领”培训,组织企业职工岗前培训8000人次,新型学徒制培训1470人次。组织召开产业链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会不少于10场次,新增自主评价备案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100家。

五是实施社会帮扶就业援助行动。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创建就业援助人员对象信息库,开展精准识别、精准救助,2022年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00人以上。

六是实施职业培训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紧缺工种等就业创业培训,2022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4万人次。组织开展定向定岗培训以及适合就业重点群体的多种形式培训。年内组织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组织强化培训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

七是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全面规范零工市场建设,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至少规范发展1家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贯穿全年开展全国统一的10项、全省规定的5项、我市特色的5项以及各地创新性开展的N项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形成“10+5+5+N”的专项活动矩阵,做到月月有活动、时时有服务。

八是实施创业服务赋能攻坚行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优化贷款办理流程,降低反担保门槛推进小微企业“创贷+商贷”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和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带动作用,吸引各类创业者返乡入乡创业。组织举办第八届泰安市创业大赛。

九是实施特色劳务品牌建设行动。创建培育一批具有泰安特色、文化底蕴的知名劳务品牌和就业服务品牌,鼓励支持“东平劳务”等劳务品牌,扩大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就业规模,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和质量。

十是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聚集发展,持续推进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赋能、聚能、汇才、引智”助力新型工业化强市产业链上企业招聘用工和人才需求服务。引导组织2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社会团体与产业链上缺工企业进行对接,达成劳务合作意向,为企业招工用工提供服务。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培育工程,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树立品牌意识,打造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

十一是实施就业友好城市创建行动。将就业状况作为城市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在全市选树1-2个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成效显著县级城市,打造一批就业友好型园区、企业。定期开展“就业友好城市”宣传推广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城市就业环境,激发就业市场活力

十二是实施劳动就业权益暖心行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托山东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探索推进我市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促进低龄老年人就业,推进老龄人力资源开发。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相关文件:http://rsj.taian.gov.cn/art/2022/4/29/art_167461_10296339.html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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