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754/2023-001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发布机构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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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3-05-12 废止日期

泰人社字〔2023〕9号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5 15:0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教育(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泰山·乐业泰安”行动提档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决定在全市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业活力,使劳动者投身创业活动积极性不断提升,创业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主要举措

(一)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行动”。全面落实金融财税、产业生态等创业政策,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优化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个人勇于创业的创业环境,遴选市级创投优秀团队和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热情。在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泰山集结号”双创服务平台等开设“创业之星”专栏,引导创业者树立正确创业观,使创业者“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敢闯敢创”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重点群体培育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组织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梳理发布大学生创业政策包,引导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优惠政策,促进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等扶持。开展创业导师黄河流域基层行、鲁渝协作基层行等专项活动。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网络直播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创新创业。支持各类人才创业,依托“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山东创业服务网、“泰山集结号”“才聚泰安·链通未来”等人才引进平台,畅通创业者引才和用工渠道。

(三)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初创实体、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完善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将新市民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支持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符合实际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实施“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新模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领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实施“重点企业领创行动”。支持我市重点企业成立创新创业中心等孵化器、加速器平台,借助企业优势,通过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垂直孵化器、引进天使投资基金等方式,共享内部资源,链接外部资源,带动优质项目孵化、优质企业加速。强化供需对接,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典型人物选树、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指导服务。开展观摩交流,提供对口项目,搭建企业、载体、项目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平台。

(五)实施“创业载体升级行动”。制定新一轮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整合政府各部门政策资源,分类打包进载体并指导其高效使用。为创业载体提供优势产业类、新兴产业类等各类创业资源,实现政府既给“创业政策”又给“创业机会”。鼓励发布优质创业项目名录。鼓励创业载体聚焦本地产业发展技术痛点和难题,在全国重点城市或知名高校设立“创业飞地”,在飞地孵化成功后回流转化及产业化,为创业平台赋能。

(六)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行动”。加强创业培训,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训。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鲁菜师傅”“山东手造”等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经营者,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举办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每年培训1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定期开展创业培训讲师、创业咨询师培训。推进“鲁菜师傅”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工作,打造“鲁菜师傅”培训品牌升级版,促进创业者扩容提质,带动更多技能人才就业创业。

(七)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行动”。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落实国家和省金融支持优惠政策,拓宽初创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原来最高可出资30%提高至40%,省、市、县(市、区)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最高可出资50%放宽至60%。发挥“泰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融资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力争在今后3年内,为泰安市1000户小微企业融资30亿元以上,稳定不少于3万个就业岗位。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成效较好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支持市场化转型完成后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拓展创业投资业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八)实施“灵活就业保障行动”。优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供需匹配,以进城务工人员、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重点,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维权等全方位服务。鼓励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深化“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发展线上零工市场,依托“泰山集结号”微信公众平台、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

(九)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行动”。鼓励各类创业平台突出自身特点和优势,创新载体模式,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公共创业服务系列活动,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创业服务一件事”试点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全生命周期创业场景模拟。完善“泰山集结号”双创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我市各类双创信息共享和联网发布。研究制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开展全市创业导师选聘活动,试点建立市级创业导师工作室。

(十)实施“创业典型示范行动”。举办好泰安市创业大赛、泰安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泰安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推荐优质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大学生创业之星”“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活动,选树好创业典型。支持在省级创业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推荐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技术能手”。定期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沙龙等活动,为创业典型搭建交流学习、分享经验、拓展合作的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互补互助”的良好交流机制。对创业典型的创新创业故事、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培育推广创客文化,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行动通知的各项举措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有序开展。

(二)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围绕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创新思路和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实招硬招,及时推广工作落实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丰富拓展本通知提出的主要举措和创新政策。

(三)强化监督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抓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具体实施,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共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依法维护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权益,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执法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投诉通道,大力营造公平创业环境。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安市总工会 共青团泰安市委 泰安市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2023年4月25日

 

相关下载: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泰人社字〔2023〕9号).doc

相关解读:

http://rsj.taian.gov.cn/art/2023/4/25/art_167528_10304337.html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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