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出台依据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
二、起草把握的原则
为做好《通知》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对省文件规定的政策,在我市《通知》中不折不扣体现。比如,省文件提出的“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二是新增延续执行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三是对现有的政策进一步明确。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稳岗扩岗“泰岗贷”专项贷款政策,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就业见习范围扩大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等。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从加力稳定企业就业、加力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加力稳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等三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的政策措施。
(一)加力稳定企业就业。提出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执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稳岗扩岗‘泰岗贷’专项贷款政策和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六项措施。分解细化了政策落实的条件、受益群体以及落实标准。明确提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探索“职业培训券+”模式,规范用好各项资金开展培训。
(二)加力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提出了“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五项措施。在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中,将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大到企业招用毕业年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在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中,明确了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与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在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中,明确提出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社会工作人员的力度,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
(三)加力稳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提出了“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三项措施。提出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等8类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按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等具体举措。
2023年8月31日
相关文件:
http://rsj.taian.gov.cn/art/2023/8/19/art_167461_10307013.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