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人社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要求强化就业导向建好“两目录一系统”,聚焦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设置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及时公开和动态调整培训机构目录。省人社厅制定下发《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市要制定完善本地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前期,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2024年)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46号)和《关于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37号),根据省级要求,结合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文件。
二、文件把握原则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广泛征集培训需求,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群众培训需求动态调整“两个目录”,促进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公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
我市广泛征集培训需求,坚持政府补贴资金促进就业导向,结合省级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征集的培训需求制定并公布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包括绿色低碳培训项目指导目录、急需紧缺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制造业培训项目指导目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指导目录、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等5个子目录,包含129个职业(工种)、51项专项职业能力。
(二)优化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和补贴课时
1.技能培训
(1)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类
按照初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培训课时不低于56课时;
按照中级1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培训课时不低于64课时;
按照高级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培训课时不低于72课时。
(2)专项职业能力类
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培训课时不低于30课时。
(3)合格证类
非常紧缺(A类)培训项目按照每人15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750元/人;
紧缺(B类)培训项目按照每人13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人;
一般紧缺(C类)培训项目按照每人11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50元/人;
非急需紧缺类。每人10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人。
合格类技能培训项目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
2.创业培训
(1)创业意识(GYB)培训。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
(2)创业能力(SYB)培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课时不低于56课时;
(3)网络创业培训。按照7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课时不低于56课时。
3.项目制培训
项目制培训的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综合考虑项目培训规模、实施成本、职业(工种)紧缺程度、培训后就业率、资金保障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总课时不低于40课时。
四、调整和变化
与2023年《泰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相比,增加绿色低碳培训项目目录和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同时公布补贴标准和补贴课时。在补贴标准方面进行适当优化调整,技能培训方面: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由800元/人调整为600元/人,补贴课时由40课时调整为30课时;合格证类培训由每人10元/课时、最高不超过500元/人调整为根据培训项目的急需紧缺程度实行阶梯式的差异化补贴标准,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紧缺领域集中。创业培训由160元/人-600元/人调整为300元/人-700元/人,引导创业培训机构加强培训后的创业指导和服务,提升创业培训质效,提高群众参训后创业成功率。
相关文件:
https://rsj.taian.gov.cn/art/2024/10/16/art_167461_10313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