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2754/2024-001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工会,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有关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行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激励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市大赛)坚持产业导向,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41X”产业布局,全力服务市重点产业需要,借鉴国赛、省赛办赛理念,坚持安全、节俭、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办赛模式,加快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全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市大赛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113项,其中职工(教师)组89项,学生组24项。列入市大赛计划安排的各赛项,主办单位应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另行印发赛事通知,明确具体相关事宜。职工组参赛选手应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经济等单位的在职职工;学生组应为我市大专(高职)以上在校学生。参赛选手原则上限报1个竞赛项目,一般应年满18周岁且符合参赛条件,具体参赛条件应在各赛事通知中明确。各竞赛主办单位应会同有关承办单位,负责竞赛安排、赛务实施等具体工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科负责各赛项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各赛项决赛按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竞赛内容原则上需包含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以技能操作成绩作为比赛成绩的主要依据,比赛期间原则上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各赛项参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比赛名次原则上不并列,对竞赛单项成绩为零分(或缺考)、竞赛违纪违规的参赛选手,不计算为实际参赛人数。有条件现场公布比赛成绩的赛项,应现场公布成绩、名次。市大赛实行动态管理,人数过少、不按要求办赛的赛项,将调出2024年市级计划范围(附件1、2),不适用本通知确定的奖励措施。
(三)符合条件参赛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可按照《关于做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字〔2024〕1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参加“金蓝领”(高级)技师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人员,1年内不得再通过参赛获取相同或相近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省级及以上竞赛泰安市选拔赛按照相应要求执行。
三、奖励措施
(一)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对竞赛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颁发优秀团体奖;对竞赛工作组织严密的相关办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个人予以表扬。各赛项可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按不超过核定后参赛人数的10%、20%、30%确定)及优胜奖(理论、技能成绩均须合格)。市大赛各赛项(除竞赛学生组、省赛的市级选拔赛外)决赛可设置设前三名,奖励标准为: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参赛获奖选手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项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获得市级竞赛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按照泰人社字〔2024〕15号等文件规定,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成绩合格的参赛获奖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我市大专、高职在校生参赛且成绩合格的非职工(教师)选手,经核准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对已取得相应职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赛人员,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证书。
(三)推荐申报相关荣誉。各赛项决赛第一名、符合条件的职工(教师)选手可优先推荐申报“泰安市技术能手”;各赛项学生组决赛的第一名、符合条件的在校生选手可优先推荐申报“泰安市技能新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赛项相关单位要按照鲁人社字〔2022〕17号、泰人社字〔2024〕15号等文件要求,成立各赛项组委会,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指定专人抓落实,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二)提高办赛水平。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实施方案、比赛试题等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科备案(联系电话:0538-6991146),确保竞赛公平、有序、按时开展。市大赛各竞赛活动一般应在10月15日前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应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科提供书面说明。
(三)制定各类预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赛事宣传,积极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兴泰的时代风尚,动员广大职工和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技术技能,踊跃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市人社局将会同市电视台等媒体,对重点赛项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报道。
(五)提升竞赛质效。各办赛单位、县(市、区)、功能区要在规范办赛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竞赛总结,用好竞赛成果。对参与度不高、覆盖面窄、办赛效果不明显、代表性不强的赛事,下年度不再列入市级竞赛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鲁人社字〔2022〕17号文件规定,对各自未纳入市级竞赛计划的赛项,按照赛项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附件:
1.2024年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安排——职工(教师)组
2.2024年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安排——学生组
中共泰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安市总工会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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