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人工智能+”赋能就业行动,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研究,决定组建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以下简称专家服务团),打造“数智就业”山东特色品牌,现就征集首批专家服务团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数据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征集能够提供“数智就业”咨询、指导、培训等相关服务的专家。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2.热爱公益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自愿加入专家服务团并为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发展贡献时间、经验和技术等资源,且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参与相关活动和任务。
3.熟悉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或信息化发展动态和趋势,能够将数字化手段与就业服务工作融合。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专家履职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专业条件
以下专业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就业创业领域行业协会等从事就业创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就业相关工作的人员,熟悉国家和山东省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2.大数据等部门从事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熟悉当前“数智就业”服务工作现状和发展方向的有关负责人。主导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者优先。
3.高校、科研机构等从事人工智能应用、数据模型设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研究等工作,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授、专家,在学术研究与就业实践结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熟悉信息化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具有5年(含)以上数字化就业服务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熟悉就业服务全链条数字化架构设计、建设改造和功能优化等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人力资源服务专家。主导完成3个(含)以上数字化产品建设并广泛应用者优先。
5.自动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行业协会从事技术标准制定、行业应用研究、数字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熟悉技术研发、技术培训、学术交流、数字人才培养等工作的专家。
三、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技能相关研讨会、报告会、讲座、培训等公益活动。
(二)参与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方面专业咨询、实践指导、项目策划、评审论证等工作。
(三)对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工作措施及项目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与研究山东省开展的“数智就业”服务政策制定、创新事项等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省际间、区域间“数智就业”服务交流、展示、观摩等活动。
(六)参与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品牌打造,开展“数智就业”服务专题研究,推动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技术解决方案和标准化服务模式。
(七)其他有关山东省“数智就业”服务的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申请。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要求填写《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各有关单位根据专家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择优推荐专家,并对拟推荐的专家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内高校、科研机构,市级及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数据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有关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材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初步审核,择优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7人左右。
(三)审核。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山东省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等进行审核评定,择优确定专家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将审核通过的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大数据局颁发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聘用证书,聘期三年,并纳入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统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专家服务团成员应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提供服务,对所知悉的涉密咨询事项和资料保守秘密,接受监督和管理;除参加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大数据局组织的活动外,均不得以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的名义发表公开言论或参加社会活动。
(三)申请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为文件名于5月1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申请材料包含《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申请表》(附件1)、《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提交PDF和Word版本;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PDF版本。
联 系 人:李超
联系方式:6718068
电子邮箱:tajytjxxk@ta.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申请表
2.山东省“数智就业”专家服务团成员推荐汇总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计信息科)